原本是麗君的一句口頭禪。

不知怎的,在某一天,光明正大的被盜用了。

這位盜用者,B先生,在辦公室內,用他響亮的大嗓門,操著台語口音,

大聲的,重複著原本很可愛的一句話。

因應現今社會風氣,盜用者不需付版費,先聲張就有使用權。ㄧ點也不需感到抱歉。

自那天起,麗君放棄這句,從她口中說出就有喜感的口頭禪。

這句被偷的話,不時迴盪在耳邊,好~苦~唷~好~苦~唷~好~苦~唷~好~苦~唷~好~苦~唷~

聽的都想站起來打人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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